需要引产的“特殊因素”
文章来源:大连北医八医院
      核心提示:引产术是在终止妊娠时候一些女性需要面对的。但是引产术也不是人人都能做的,在具备的条件下才能实施的。那么,做引产术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?

 

 

    女性妊娠到28周后,由于某些特殊原因,医生为了确保母体健康或是胎儿脱离宫内险境,再实施引产手术。

 

    需要引产的“特殊因素”,主要是有以下几种:


    1、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剧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结果导致孕妇憋气,心悸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,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。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做引产手术,来终止妊娠。


    2、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继续妊娠对孕妇和胎儿都是不利,故应当考虑引产。


    3、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多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。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,导致血压升高、呕吐、头晕、下肢水肿等。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继续妊娠就会容易发生抽搐或胎盘早剥,从而引起子宫内的大出血,并且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。所以,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孕妇,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应该立即做引产。


    4、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,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,使各种症状加重,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都十分不利,应该立即做引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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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连北医八妇科医院采取的是国外先进的无痛引产技术,在患者出现宫缩后,腹痛消失,使引产患者在无任何痛苦情况下轻松结束分娩及清宫术,同时避免引产所致的各种并发症,使女性朋友既避免心理及精神创伤,无痛引产手术时间是由手术方式、宫缩、孕妇体力以各方面情况而定的。我院所有无痛引产手术全部由妇科主任医师、万例无痛人流手术安全医生亲自操作,保证手术的较度安全性,并把引产对您的伤害降到较低。

 

  无痛引产手术前要补充营养、避免感冒,有急性炎症要把炎症控制后再手术。手术后住院2-3天观察子宫无异常出血、以及常规抗炎治疗,身体无异常状况可出院。

 

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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